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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八十年代起,政府針對國有山坡地之管理政策以維護水庫水質、環保為名逐步進行嚴格管制(驅趕農民),以民國八十年所通過之 《德基水庫集水區陡坡農用地(超限利用地區)處理方案 》為例,政府宣稱立法目的係為維護水庫水質,爾後林林總總水土保持法、國土復育策略暨行動方案計畫、國土計畫法,針對全台無論國有、私有山坡地均宣稱以永續發展為目的,以禁止開發為核心手段,驅趕農民。
然而,今天捫心自問,民國八十年代以來之山坡地管理政策有達到其宣稱的效果嗎?為何全台山坡地土地爭議不斷,透過以下幾個問與答,簡單讓大家知道山坡地農民的心聲。
1、請問您認同山坡地不適合居住人的想法嗎?
答:不認同,山坡地怎麼會不適合居住人,我們在這裡耕種、居住好多年(農民有些係世代居住在當地),都好好的。
2、請問您認同自然復育(放任自然都不要管)可以維護水土保持嗎?
答:放著都不管怎麼可以,水路(要導水的意思)如果不疏通會出問題。
3、請問一下您在山坡地所種植之經濟作物會施打農藥嗎?
答:〈高山茶農〉台灣高山茶葉經濟價值高,會請人工來除草、除蟲所以不需要打農藥。
〈高山果農〉如果施打農藥,現在農民普遍成立產銷合作社,消費者可以透過數位方式了解水果施打農藥的時間,生產的履歷。
4、請問您認為您的施作不環保嗎?
答:怎麼會不環保,土地是我的僅管是向國家承租,但是當作自己的土地在使用會想要維護土地地利,說起來農業最環保,政府一天到晚在說環保然後山上農民都要趕趕走,去做其他開發這樣環保?
5、請問您怎麼施作水土保持?
答:我自己經營茶園,茶園每一年都要繳水土保持報告書給公所,這些費用都我們自己承擔。其實,山坡地水土保持水路導正好,定時疏通視察水路之通暢,就不至於發生崩塌。
以梨山地區為例,政府當時以維護水庫水質為由,驅趕當地榮民、農民,然而德基水庫水質之評比,自民國八十年代以來經主管機關環保署之報告均以甲類水質(水質優良)作結。
談到水土保持,民國104年蘇迪勒颱風影響大台北地區民眾用水安全,後經發現上游完全未經人民開墾由林務局主管之國有林班地大遍崩塌;八八水災信義鄉神木村愛玉子溪上游原始林崩塌亦非常嚴重。
只要有人就會有汙染,僅以人民於上游型農業行為會影響水庫水質、影響水土保持為由,就施以自然復育、排除開發的手段,太過霸道。
全台灣山坡地農民不分土地公有、私有面臨的是不當山坡地政策,先不問農民所面臨之傷害,林業主管機關驅趕農民後管理山林的責任須支出政府多少財源,又水土保持的支出將由誰負擔?
我們政府高喊著永續發展然而卻主張產業轉型努力行高科技產業(高汙染);我們政府高喊著促進國內經濟,然而卻不准山坡地農民生產,驅趕農民。試問:這些農民被趕走要去住哪?
政府以上述政策驅趕農民,學者以學術優勢替政策背書,難道農民實作經驗的價值一點都不可貴嗎?難道國外先進國家不存在高山農業,以農立國的例子嗎?
山坡地不適合住人。當您直覺結論這句話的時候,請您想想是真的嗎?台灣山坡地普遍存在於清朝時期日治時期甚至國民政府遷台初期受鼓勵上山墾作之墾農,他們愛護土地,以致於他們所居住之山坡地大有百年來數十年來未發生災害水土流失者,這些都是實證。
農業行為會影響水庫水質。是的,但是以德基水庫為例,雖然水質有受影響主管機關的認定學者專家的認定認為他優良。您不是也是因為政府和學者認為山坡地農業行為有害水質才同意驅趕農民的政策嗎?只要有人就會有汙染,然而這個汙染是可以被接受的,事實證明沒有人的山林,土石崩塌更嚴重,影響水庫水質更嚴重,不用專家學者,不願意飲下蘇迪勒颱風過後的混濁自來水的人們請您拿出良心判斷。
或者您會跟我說您並沒有認同,並沒有支持這樣的政策。然而,您為什麼選擇沉默?或者您抱著什麼樣的心態,努力工作的人不是應該獲得同等的報償嗎?山坡地上的農事讓山坡地農民收益良多,製造觀光產業,難道不應該嗎?他們不是罪人,按照上述,又按照國有財產法的規定在民國82年7月21號以前在山坡地有實際耕作的墾農都可以有承租權、申購權難道不應該嗎?不是依法行政嗎?那您知道行政機關用多少函釋施行了什麼樣的政策使山坡地農民無論在申租案、讓售案都窒礙難行嗎?
讀史鑑今,清末,曾國藩曾說,社會大亂之前,必有三種前兆,將曾國藩的文言文譯成今天的語言就是說:
其一是無論何事,均黑白不分。
二是善良的人,越來越謙虛客氣;無用之人,越來越猖狂胡為。
其三是當問題到了極其嚴重的程度之後,偏偏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認,不痛不癢,莫名其妙地虛應一番,沒有人願意為這艘破船補補窟窿,卻權當沒有看見。
過不久清朝就滅亡了。
當今天一個政府用合法的手段搶人家的土地、拆人家的房屋。難道是合理的嗎?
道德經裡面有三章使我體悟非常深切,道德經57章治國、道德經58章察政、道德經59章長生。一個國家的為政者若懂得以正治國(將心比心)不行察政行得民心之德政才是長生久視之道。
人民為了生存,當他有了一塊土地,有了一些經濟成就,政府以水土保持、永續發展為名剝奪人民生計,山坡地不適合居住,那麼換做土壤液化潛勢地區是否也不適合人居住呢?今天這塊土地關不關係到您很重要,當今天是您家土地被收回、房子被拆掉,且沒有賠償金的時候,您希望筆者我用什麼樣的態度為您發聲呢?本文我也想要鼓勵有看到此篇文章的受害山坡地墾農們,至少依法應該是農民的權利,農民要可以實際依法申租、申購,依法要還給農民的就應該還給農民。今天筆者之所以在這裡沉重的發聲:因為我不想成為歷史的罪人,沉默的共犯。天下凡是有道德者,皆應有最基本的同情心,將心比心,否則人民要活不下去了,國家真的要滅亡了。
還給人民生命生存的空間,人民要的是政治家不是政客。

 更詳細文章請參詳:

 我國山坡地政策對原墾農的影響: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651821638451225.1073741829.1628367667463289&type=1&l=34f44699dd

 您想建構如何的台灣: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set=a.1637868963179826.1073741828.1628367667463289&type=1&l=d17c1ca2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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