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墾農觀點永續發展新觀念:
第一、原墾農說:為保障其生命財產,原墾農們於其所施作之山坡地上「他們」比誰更注重施作水土保持。
第二、原墾農說:站在可以長久使用土地、愛護土地的立場,施作會注意地利,以達永續發展。
第三、客觀事實:民國四十年代起國民政府陸續制定「公地放領」的政策,政策內涵係政府依法准許符合規定之承租農民申請承領,於繳清全部放領地價後,移轉土地所有權之買賣行為,所以無論要依照政策或者客觀事實來看,「原墾農本來就是土地的所有權人」。
---------------------------------------------------------
永續發展

文章標籤

全民國是論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民國八十年代起,政府針對國有山坡地之管理政策以維護水庫水質、環保為名逐步進行嚴格管制(驅趕農民),以民國八十年所通過之 《德基水庫集水區陡坡農用地(超限利用地區)處理方案 》為例,政府宣稱立法目的係為維護水庫水質,爾後林林總總水土保持法、國土復育策略暨行動方案計畫、國土計畫法,針對全台無論國有、私有山坡地均宣稱以永續發展為目的,以禁止開發為核心手段,驅趕農民。
然而,今天捫心自問,民國八十年代以來之山坡地管理政策有達到其宣稱的效果嗎?為何全台山坡地土地爭議不斷,透過以下幾個問與答,簡單讓大家知道山坡地農民的心聲。
文章標籤

全民國是論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